Page 86 - 公文撰作解析_主題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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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「函」與「書函」之區別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書函
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使用      公務已達成熟階段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尚在磋商、試探階段。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時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已做成行政決定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係單純轉知、通知、告知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書函
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內容      行政處分、行政決定、表 徵詢意見、觀念通知、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性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送資料、宣傳說明、調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達立場、解釋事項等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料、轉知訊息等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書函
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行文      原則受逐級限制,必要時 可直接行文,不受層級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系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始可跳級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制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函
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署名      機關首長簽字章或職章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關條戳。       書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印







            四、書函結構及撰擬


                   (一)「書函」之結構、文字用語等比照「函」之規定。
                   (二)「書函」本文比照「函」,亦採用主旨、說明、辦法三段,各段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撰寫方式與內容與函亦相同。簡單之書函本文得採用條列式(一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三、……)方式辦理,惟目前少見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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