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7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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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篇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
                 案 例       案例 7:提報業務成果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
                 案 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依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 000 年 00 月 00 日第 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次委員會議報告事項決定:請各部會持續辦理《公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及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
                 案 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情境              約》之宣導,每半年應將宣導成果,提報行政院人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障推動小組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敘述           2. 之後法務部每半年均行文各主管機關調查宣導成果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茲法務部依例通函各主管機關調查上半年宣導成果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併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假設你是某部承辦人,收到法務部公文後,擬將辦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陳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情形簽報機關首長瞭解,並填報函復法務部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例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思考           本案涉及機關辦理成果之分析或檢討,宜另加說明使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官所有瞭解,因此,至少應以「簽稿併陳」方式辦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點           又本案係例辦案件,得以「小簽」方式簽辦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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