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 - 公文撰作解析_主題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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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公文之屬性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公文」是應用文的一種,是政府機關行使職權,進行意思表示的

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工具,亦為政府機關之間或政府與人民之間重要的溝通工具。嚴格
                   而言,「公文」只是一個工具,真正主角是經辦的「公事」;亦即「公文」
                   是將「公事」運送出去的工具,也就是傳送「公事」的載具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由於政府組織龐大、業務繁雜,為使「公文」具備基本格式與共通

                   語言,以利發揮傳達及溝通效果,須制定或訂定許多有關公文之法規,
                   針對公文基本格式、共通用語、製作方式及文書處理作統一規範,同時
                   要求公文表達必須「簡、淺、明、確」,以利於理解。因此,綜合歸納「公

                   文」有「工具性」、「標準性」及「實用性」3 個基本屬性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具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標準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實用性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文是政府意思                    公文具基本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公文表達著重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示的工具,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共通語言,                      易懂且實用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運送公事的載具                    目的是讓溝通順暢                    並不在於文筆文采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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