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2 - 公文撰作解析_主題篇
P. 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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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、            基本           簽(大簽、小簽、角簽)、函、書函、箋函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使用區分           便簽使用時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整體結構(又稱「行款」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共用款式              字形字號標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標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項標號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對內意思表示最常使用的公文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意義       為下級機關、單位或人員因業務需要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向上級機關、單位或長官進行說明及表達意見用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種類       大簽、小簽、角簽、簽稿會核單、其他定型化簽辦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簽 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  簽稿併陳 【表示簽辦方式→簽後面是否附有稿本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  簽於○○處  【代表哪個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要報告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‧案情較為重要或複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旨:有關(為)…………一案【發生案由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時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處擬具…………【簽辦目的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請核示【簽辦期望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 說明:(以下項次列3 項僅係舉例,實際項次數量仍依各案需要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簽       ‧分為內部簽、外部簽                   文    一、依據………辦理【依據文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規定、事實、原因、理由、分析、規劃………【主內容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本文結構以主旨、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檢陳計畫1 份…………【附帶文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、擬辦呈現                      擬辦:以上所擬如奉核可,擬據以辦理………【行動建議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末       敬陳【結束語,內部簽已省略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  ○○長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  簽稿併陳【表示簽辦方式→簽後面是否附有稿本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‧案情較為簡單或例行                    文  簽於○○處【代表哪個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要報告】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時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   一、有關………一案【發生案由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事實、過程………【主內容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    三、本案如奉核可,…………【擬辦+期望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‧逕以「一、二、三⋯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  層決行【文末加結束語或逕以簽章欄位取代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條列式分項敘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辦單位              會辦單位               決行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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