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5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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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篇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
                案 例        案例 3:人員商調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涉及首長人事權之人員商調案件,宜請示確定後再擬稿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
                案 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甲縣政府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
                案 例                    至第七職等科員職務出缺,經對外辦理公開甄選後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選定乙縣政府○○處○○科科員張○○過調遞補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情境           2. 依《公務人員任用法》第 22 條規定,各機關因業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敘述              需要,擬指名調用其他機關人員,應辦理商調。甲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府依規定致函乙縣政府,指名商調張員過調甲縣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府,假設你是乙縣政府人事處承辦人,收到甲縣政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調函後,應如何辦理?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例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類此涉及機關首長人事權之案件,應先請示機關首長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思考           否同意,再進行後續程序;不宜在未獲首長同意前,即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點           逕擬同意函一併陳核。因此,本案宜以「先簽後稿」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式辦理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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