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1 - 公文撰作解析
P. 61

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篇

            三、大簽結構及撰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簽由「前文」、「本文」、「末文」3 部分組成(結構如圖示)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章
                   其撰擬重點分述如下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簽辦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前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格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簽於何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式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本文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擬辦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末文                   結束語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簽結構圖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前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包括「簽辦方式」及「簽於何處」,主要在於交代流程及來源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簽辦方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通常於大簽最上端左邊,寫明本案簽辦方式,如「先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後稿」或「簽稿併陳」等,以顯示本簽與後面文稿之關係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亦讓長官收文審核時,即可知本簽後面是否附有函稿或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文稿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寫法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「簽稿併陳」文字必標註於「簽」之上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先簽後稿之公文,除於先陳核之「簽」註明「先簽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稿」外,之後再陳核之「稿」亦可再次註明「先簽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稿」字樣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「只簽不稿」者,可不特別寫明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④「以稿代簽」文字,既然無簽,必定寫在「稿」之上。











 5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3
   56   57   58   59   60   61   62   63   64   65   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