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8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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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公文基本認識
四、參考文稿
以稿代簽 檔 號:
保存年限:
○○市政府民政局 函(稿)
機關地址:000○○市○○○○○○
承辦人:○○○
電話:00-00000000
傳真:00-00000000
電子信箱:0000@00000000
受文者:如行文單位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000 年 00 月 00 日
發文字號:○○字第 0000000000 號
速別:最速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主旨
主旨:內政部訂定「二級疫情警戒期間中元普渡防疫措施」及
「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宗教場所、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指引」,
茲檢送措施及指引各 1 份,請協助轉知轄管機關團體、各
區公所轉知里辦公處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內政部 000 年 00 月 00 日台內字第 0000000000 號函辦
理。
二、依內政部旨揭措施及指引,舉辦相關活動時,場地容留人
數及人數限制,室內舉行者最多 50 人;室外舉行者最多
80 人,目前未放寬增加參與普渡人數。
三、各公司行號、市場攤商或社區住戶自辦中元普渡或類似活
動,請依內政部上開措施及指引辦理;各里辦公處如辦理
普渡活動,亦應依規定辦理。
正本:○○市政府各機關學校
副本:
局長 ○○○ (簽字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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