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8 - 公文撰作解析
P. 208

第一章  公文基本認識




            四、參考文稿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稿代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檔   號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存年限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○○市政府民政局  函(稿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關地址:000○○市○○○○○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辦人:○○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電話:00-00000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傳真:00-00000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電子信箱:0000@00000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受文者:如行文單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000 年 00 月 00 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文字號:○○字第 0000000000 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速別:最速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:如主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旨:內政部訂定「二級疫情警戒期間中元普渡防疫措施」及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宗教場所、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指引」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茲檢送措施及指引各 1 份,請協助轉知轄管機關團體、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區公所轉知里辦公處,請查照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依據內政部 000 年 00 月 00 日台內字第 0000000000 號函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依內政部旨揭措施及指引,舉辦相關活動時,場地容留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數及人數限制,室內舉行者最多 50 人;室外舉行者最多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0 人,目前未放寬增加參與普渡人數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各公司行號、市場攤商或社區住戶自辦中元普渡或類似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動,請依內政部上開措施及指引辦理;各里辦公處如辦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普渡活動,亦應依規定辦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本:○○市政府各機關學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副本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局長  ○○○ (簽字章)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2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
   203   204   205   206   207   208   209   210   211   212   2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