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2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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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總統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(參照「函」之格式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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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存年限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統  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地址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00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辦人:○○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聯絡方式:00000000000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受文者:立法院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文字號:○○字第0000000000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速別:最速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:如說明三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旨:茲提中華民國第○屆監察院院長、副院長及監察委員人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0人,請同意見復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查第○屆監察院院長、副院長暨監察委員將於中華民國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00月00日任期屆滿懸缺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之規定提名,經貴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意後任命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檢附前述人選名冊1份及自傳、履歷表各00份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本:立法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副本:監察院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統  ○○○ (簽字章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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