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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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篇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定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
                    有封之書謂之 各機關公文往復,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章
                    「函」,舊式函僅 時用之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
                    限政府機關間,現 使用時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
                    擴大使用,係使用 1 . 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有所指示、交辦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認
                    最為廣泛之公文種                    批復時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識
                    類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2 . 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或報告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. 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間行文時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民眾與機關間之申請及答復時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定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

                    公告之本義為布告 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類
                    天下,使明知之, 使用時機

                    古稱「布告」或 各機關就主管業務或依據法令規定,向公眾或特
                    「告示」。                   定之對象宣布週知時使用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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