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經辦語 「經辦語」係處理案件之聯繫用語,可顯示案件辦理經過之時序, 常見如下。 用語 適用範圍 遵經、遵即、遵查、旋即、 •對上級機關或長官表達已經遵照立 旋經 即辦理 案經、業經、已經、爰經、嗣經、 •表示已經辦理 甫經 •上行文、平行文、下行文均通用 •表示兩件以上案子都已辦理 均經、並經 •上行文、平行文、下行文均通用 •表示已經辦理好幾次 迭經、歷經、續經 •上行文、平行文、下行文均通用 •表示當時曾經辦理 當經、前經、復經、旋經 •上行文、平行文、下行文均通用 114 1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