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7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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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題
篇
(二)參考例句
第
1. 奉、准、據使用於文句前端,藉以引敘來源,用法各有不同︰ 四
• 「奉」之後是引敘上級機關或長官之意,白話意思是「承接 章
長官的意思」,如「奉鈞長指示辦理公文訓練一案……」。 常
• 「准」之後是引敘主管機關之意,白話意思是「這事項主管 見
公
機關說了算」,如「本案可否辦理留職停薪,經函准銓敘部 文
解釋略以……」。 用
• 「據」之後係引敘一般來源,就是「根據」之意,如「據本 語
市各區公所查報結果……」。
2.諒蒙鈞察、諒達、計達均使用於文句末端,同時作為「收束語」, 第
用法如下。 一
• 「諒蒙鈞察」是對上級表達,白話意思是「長官您收到了 節
吧、瞭解了吧」。例如「有關鈞府交辦○○○一案,本局已 一
般
於 000 年 00 月 00 日函復,諒蒙鈞察。」 公
• 「諒達、計達」是對平行或下級使用,白話意思是「您收 文
到了吧」。例如「本府 000 年 00 月 00 日開會通知單,諒 用
達。」(平行文使用),「本院 000 年 00 月 00 日○○字 語
第 0000000000 號函,計達」(下行文使用)。
小叮嚀
如何使用「引敘語」?
開頭 結束 再度敘及
使用時機 表明依據
使用 使用 (續辦時使用)
對上級 遵照
(機關或首長) 奉 奉悉 (直屬上級) 諒蒙鈞察
諒蒙
對主管機關 准 敬悉 依照 諒達
計達
敬悉 依據
對平行或下行 諒達
(機關或首長) 據 悉 依照 計達
已悉 根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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