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5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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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篇

            五、書函範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例 1:轉知案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檔   號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封開窗紙本函範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存年限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○○市政府  書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關地址:000○○○○○○○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辦人:○○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電話:00-00000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傳真:00-00000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電子信箱:0000@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受文者:○○○○○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000 年 00 月 00 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文字號:○○字第 0000000000 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速別:最速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:如說明三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旨: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疑義一案【發生案由】,經轉准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○部函復如說明【行文目的】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【行文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望】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依據○○部 000 年 00 月 00 日○○字第 000000000 號函辦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。【依據文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公務人員於 COVID-19 防疫期間,因疫情嚴峻致無法於公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3 款所訂期限內請畢婚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者,得經機關同意,於疫情結束後 1 年內請畢(所稱疫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結束定為 COVID-1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);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保障公務人員請假權益,是類人員經服務機關同意延長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婚假實施期限,如於該期限內調職至他機關,仍賡續適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經同意延長之婚假實施期限,無須另為申請。【引據規定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檢附○○部原函影本 1 份。【附帶文】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本:○○○、○○○、○○○、○○○、○○○、○○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副本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○○市政府(機關條戳)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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