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 - 公文撰作解析_附錄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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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總統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(參照「函」之格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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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 咨
地址:
000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承辦人:○○○
聯絡方式:00000000000
受文者:立法院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
發文字號:○○字第0000000000號
速別:最速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說明三
主旨:茲提中華民國第○屆監察院院長、副院長及監察委員人選
00人,請同意見復。
說明:
一、查第○屆監察院院長、副院長暨監察委員將於中華民國000
年00月00日任期屆滿懸缺。
二、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之規定提名,經貴院
同意後任命之。
三、檢附前述人選名冊1份及自傳、履歷表各00份。
正本:立法院
副本:監察院
總統 ○○○ (簽字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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