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6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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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三、電子郵件格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管文書處理之行政院目前未規定統一格式,悉由各機關依實務需
                   要自行規範,茲舉銓敘部所訂為例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項目排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地址:00000 ○○市○○區○○路○○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辦人:○○○
                    1. 聯絡方式欄位             電話:02-00000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傳真:02-00000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-mail:
                    2. 發文日期              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000 年 00 月 00 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文字號               發文字號:部○○字第 0000000000 號
                    3. 稱謂                 ○○先生(女士、君)您好:(依撰擬要領選用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您於○年○月○日寄給本院(部、會、局、縣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、鄉、鎮)「首長信箱」的電子郵件,詢問有關
                    4. 起首語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○○○○○○」的疑義(問題、事情、一事……)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您說明如下:(依撰擬要領選用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5. 答復內容               二、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6. 結束語                感謝您的來信,祝您萬事如意!
                    7. 署名                 ○○院(部、會、局、縣、市、鄉、鎮)  敬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本:○○先生(女士、君)
                    8. 收文者                副本:○○○、○○○○○○○○(須引來文機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日期文號者,以括號註明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無法以電子郵件處理者(如必須正式答復、代轉其
                    9. 備註                 他機關等),得另以(加)函或書函辦理,函及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函格式依現行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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