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 - 公文撰作解析
P. 27
主
題
篇
函
定義 第
一
有封之書謂之 各機關公文往復,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 章
「函」,舊式函僅 時用之。 公
文
限政府機關間,現 使用時機 基
擴大使用,係使用 1 . 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有所指示、交辦、 本
認
最為廣泛之公文種 批復時。
識
類。 2 . 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或報告時。
3 . 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間行文時。
第
4. 民眾與機關間之申請及答復時。
三
節
公告 公
定義 文
公告之本義為布告 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。 種
類
天下,使明知之, 使用時機
古稱「布告」或 各機關就主管業務或依據法令規定,向公眾或特
「告示」。 定之對象宣布週知時使用。
18 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