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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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題
篇
二 、簽辦流程
第
承辦人開始辦案即進入「公文簽辦流程」階段;「公文簽辦流程」 二
章
屬前述「文書處理流程」中之一環(即相當於文書處理流程中段的「文 公
件簽辦」及「文稿擬判」階段),為業務承辦單位就案件實體內容進行 文
處
研議及簽辦之範圍。亦即案件承辦人自收文開始,研判案情為何,如何
理
進行簽辦、決定簽辦方式及文稿準備,以至撰擬公文逐級陳核,經機關 流
首長或授權之長官決行之整個過程;而簽結或已決行之文件,將歸檔或 程
送文書單位發文結案後歸檔。其中簽辦期間經手之公文文稿,將歷經「本
別」之變化。 第
二
節
案
件
簽
研判不 辦
簽辦方式︰ 流
須發文 只簽不稿 長官決行 程
簽
後歸檔
送受
收 首長或 文者
辦 經授權 正
案 選擇簽辦 之人員 本
件
方式︰ 各級長官 決行
先簽後稿 初核、覆
簽稿併陳 核、會核 送請文 送受
以稿代簽 稿 (會簽) 原 書繕印 副 文者
簽
研判必 本 本 本
須發文 發給
需求
抄 單位
審核決行意義 發文後歸 本
簽辦方式詳解 本別意義詳解 檔或與簽
請見本章第三
請見本節之三 請見本節之四 併同歸檔
節之二 均
屬
於
繕
本
公文簽辦流程及本別變化概念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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