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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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題
篇
第
第三節 公文處理綜合概念 二
章
數位學習 公
文
處
ㄧ 、基本認知 理
流
案件自外部進來,掛號分文至承辦人後,承辦人簽辦公文應有 4 項 程
基本認知︰
(一)角色認知︰應認知承辦人是公文的「擬稿員」,中間各級核稿者為 第
「廣義擬稿員」,最後決行簽署者才是真正「意思表示者」。 三
節
(二)方式研判︰承辦人收件後,進入簽辦階段時,應先研判案情、是否
公
必須對外發文,而採取適當之簽辦方式,如「先簽後稿」、「簽稿 文
處
併陳」、「以稿代簽」或「只簽不稿」等。
理
(三)本別變化︰須對外行文所簽辦之公文,將歷經稿本(草稿階段)、 綜
原本(定稿階段)及繕本(印製成品階段)。承辦人工作目標是讓 合
概
所擬之稿本,獲核定決行成為原本,並轉成繕本對外發文,以期結 念
案完成任務。
(四)公文功能︰印製成品對外發送的「函」,所承載的是首長代表機關
對外之意思表示,非承辦人個人。
輸入 機關內部 輸出
令 首長 先簽後稿 繕本
意思表示者 公事
函 簽稿併陳 原本 ※ 正本 載具
各級長官 ※ 副本
廣義擬稿員 ※ 抄本
申請 以稿代簽 稿本
承辦人 將首長的意
新聞 【擬稿員】 只簽不稿 思運送出去
承辦角色 簽辦方式 本別變化 公文角色
案件經辦總概念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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