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3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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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題
篇
四、小簽結構及撰擬
第
(一)小簽之使用 三
章
1. 使用時機:案情較為簡單或例行性,無重大分析規劃,過程報 常
告等,採用小簽即可。 見
公
2. 簽辦方式:得運用機關公文系統處理,或逕以 A4 空白紙或便
文
條紙簽擬。 格
3. 簽辦要領 式
(1)以一、二、三條列方式來表達,鋪陳順序比照大簽之「主
旨」、「說明」、「擬辦」,按「敘明案由」、「說明有 第
關事項」、「擬辦意見」之順序撰擬。 二
節
(2)其中說明事項仍本「引據+申述+歸結」等模式依序撰擬。 簽
(3)條列式之小簽因無主旨段,故期望語或目的語多置於簽之
結尾處。
(二)小簽範例
簽稿併陳 檔 號:
保存年限:
000 年 00 月 00 日
簽
於○○處 比照大簽
一、 有關○○部函以,為瞭解各機關公務人員申請家庭照顧假之
情形,請本府依來函格式填復相關資料,並於本(000)年 00 「全案」
月 00 日前回復一案。【發生案由】 敘明案由
二、 本案據說明,為配合該部研修規劃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3 條
條文修正草案,爰請各機關統計 000 年至 000 年期間,所屬
公務人員申請家庭照顧假之情形,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
「說明」
規定填復資料。【說明事實】
說明事實
三、 本次調查人員類別包括○○○、○○○、○○○、○○○等
與過程
類公務人員,事業機構等非屬公務人員類別者,無須調查。
案經通函本府各單位及所屬機關調查結果,彙整資料如附表
格(如附件)。【辦理情形】
四、 本案如奉核可,擬將上開調查結果以處函回復○○部,附處
函稿,謹請核示。【擬辦+期望】 「擬辦」
第 層決行 擬辦意見
承辦單位 會辦單位 決行
與期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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