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6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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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函(稿)整體結構【又稱「行款」】
檔 號:
第1部分
保存年限:
【版本檔案資料】
○○○ 函(稿)
機關地址:000○○市○○○○○○
第5部分 承辦人:○○○ 第2部分
電話:00-00000000
【行文對象之 2 】 傳真:00-00000000 【發文者通訊錄】
電子信箱:0000@00000000
受文者:如行文單位、如正副本收受者、如發文清單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
發文字號:○○字第0000000000號 第3部分
速別:特急件、最速件、速件;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絕對機密、極機密、機密、密(無則空白) 【文號及規格】
附件:如主旨、如說明、如文或直接寫附件名稱
主旨:具體扼要寫案由、行文目的與期望,字數通常2至4行。
說明:(特殊公文必要時,本段可改為「經過」或「原因」)。
一、依據文(或稱引述文、引序文)
二、依案情需要,分別說明案情來源、事實經過,發生原因、
所持理由、法令依據等,並可再往下繼續分項條列敘述。
第4部分
三、附帶文(列必須再予交代事項,如說明附件名稱及數量、
【本文主內容】
聯絡方式、救濟條款等)
辦法:(必要時,本段可改為「建議」、「核定事項、「核復事
項」。)
一、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二、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正本:依序詳列所有正本收受者名稱 第5部分
副本:無論有無副本收受者,本欄位一定要保留
抄本:可自行視需要增列本欄位 【行文對象之 1】
○○長 ○○○(簽字章或職章) 第6部分
【行文機關
首長署章】
函(稿)整體結構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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