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5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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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題
篇
案例 2:上級機關核復下級機關事項 第
(採用三段式公文,並可將「辦法」改用「核復事項」, 三
章
屬特殊體例,行政院審定案件核復部會時,常用之。) 常
見
檔 號: 公
保存年限: 文
格
行政院 函 式
機關地址:000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承辦人:○○○
電話:00-00000000 第
傳真:00-00000000 三
電子信箱:0000@0000
受文者:○○縣政府 節
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000 年 00 月 00 日
發文字號:○○字第 0000000000 號
速別:最速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說明二
主旨:所報「○○縣(000-000 年)綜合發展實施方案」草案一案
【發生案由】,准予依核定本並照核復事項辦理【行文目的
+期望】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000 年 00 月 00 日都字第
00000000000 號函辦理。【依據文】
二、檢附「○○縣(000-000 年)綜合發展實施方案」(核定本)
1 份。【附帶文】
核復事項:【上級核定內容,三段式公文使用】
一、本方案屬○○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補助之經費,本(000)年
度由本院國家發展委員會依核定額度,逕撥付各計畫中央
目的事業主管機關(以下簡稱主管機關)。
二、為強化本方案執行控管,確保績效指標及目標值之達成,
請貴府及各計畫主管機關確實依據「○○地區永續發展策
略計畫」辦理。
正本:○○縣政府
副本: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(含附件)、內政部、國防部、財政部、教育部、經濟部、
交通部、文化部、行政院主計總處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
院長 ○○○(簽字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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