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7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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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「說明」段寫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依據文:首先從案例中,找出辦理依據,寫於說明段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項。依本案所述,係依據該府第 000 次市務會議會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紀錄辦理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主內容:找出依據文之後,再來就是判斷本案的類型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便安排說明段主內容鋪陳之順序。經判斷本案係屬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、規劃案類型,可參考「事實、分析、規劃」三段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鋪陳,說明如下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事實:市長於市務會議述說的情形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分析:行政處查明公文退步原因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規劃:行政處擬具訓練計畫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3)附帶文:最後找出有無需要附帶說明的部分,列在最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項。經判斷本件公文上陳時,需要附上「甲市政府 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併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度公文訓練計畫」,因此,可於說明段最後一項寫明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4)綜合上述,本簽說明段參考寫法如下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依 000 年 00 月 00 日本府第 000 次市務會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紀錄辦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鈞長於會議中指示:「近來本府公文品質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退步之趨勢,不是傳達意旨不清,就是錯漏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字變多,實有加強訓練之必要,請行政處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明原因並辦理公文訓練。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遵示查明原因如下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近半年案量增加,急件也變多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新進人員對公文製作尚不熟悉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各級核稿人員審稿尚需加強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、謹擬具「甲市政府 000 年度公文訓練計畫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草案,謹將重點臚陳如下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訓練對象:薦任承辦人員 ( 以新進人員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先)及各級核稿人員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訓練日期:000 年 0 月,共 6 梯次,每梯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次 4 小時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訓練地點:本府大禮堂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訓練講師:乙機關丙君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、檢陳「甲市政府 000 年度公文訓練計畫」草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 1 份(如附件)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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