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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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題
篇
第
第二節 公文規定沿革與體系 一
章
數位學習 公
文
基
ㄧ、公文規定沿革 本
認
(一)早期的建制與改革(民國初年至 80 年代) 識
為使公文處理具有一定程序與格式,自民國初年即制定有關
公文的法律,之後再陸續訂定各種相關法規,並不斷進行改革。 第
二
從民國初年至 80 年代,公文規定的演進,大致在於制度、格式及
節
撰寫上的建立與改進。 公
文
民國元年即頒布《公文程式》,17 年國民政府重行制定《公 規
定
文程式條例》,同年內政部頒布《暫行公文革新辦法》,至 沿
1 建立 此公文體制已基本建立。《公文程式條例》雖係民國初年制 革
階段
定之法律,但歷經修正而沿用至今,且為公文規範之主要根 與
體
源,堪稱公文基本法。 系
政府遷臺後,於 41 年進行第 1 次公文改革,將文體結構由
2 第1次 八股式之「起、承、轉、合」四分法,改進為「引據、申述、
改革 歸結」三分法;同時製訂「公文用語改革」,淘汰、簡化許
多民國初期使用之公文用語。
61 年政府進行第 2 次公文重大改革,首先由行政院令頒《行
政機關公文處理要點》,著重簡化公文用語;62 年 2 月再發
布《行政機關公文製作改革要點》,將公文格式做重大改變,
3 第2次 並引進採用國防部行之有年的三段式公文結構「主旨、說明、
改革
辦法」,使公文進入語體文新階段。同年 11 月再配合修正
公布《公文程式條例》,現行「令、呈、咨、函、公告、其他」
之公文分類及名稱排序,也是在此時完全底定。
第 2 次公文改革經試行後,行政院重行頒布《行政機關公文
處理手冊》及《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手冊》,正式實施新制
4 文書處理 公文及處理標準;至 74 年再整合訂頒《文書處理手冊》,
體制成形
並廢止之前相關規定。此一《文書處理手冊》已成為當前文
書處理流程、公文通用款式最基本之規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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