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9 - 公文撰作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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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題
篇
第
第二節 簽 三
章
數位學習 常
見
公
一、意義 文
格
「簽」係對內意思表示最常使用之公文,為下級機關、單位或人員 式
因業務需要,向上級機關、單位或長官進行說明及表達意見,以供上級
瞭解案情並作抉擇;或就主管事項向上提報,以為查考或備案,是具有 第
請示、請求、建議或報告作用之公文,且一律屬於「上行文」。 二
節
簽
二、簽之種類與使用時機
使用時機 說 明
1 大簽 案情較為重要與複雜 1. 內部簽:本機關內部陳送首長
,或因業務需要而主 或主管核示之簽,首長或主管
動簽辦,以制式簽之 依分層負責授權規定核決。
格式簽辦者。 2. 外部簽:下級機關首長對直屬
上級機關首長之簽。
3.本文結構以「主旨」、「說明」、
「擬辦」呈現。
使用時機 說 明
2 小簽 案情較為簡單或例行 使用 A4 空白紙或便條式等非制
性案件,以較為簡化 式一般紙張,以簡便格式,逕以
之格式簽辦者。 條列式分項說明(如一、二、
三、……),毋須區分主旨、說
明、擬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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